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肉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8

      煮来吃的吗!”嘉禾浑身都快炸开毛,一边扒拉着仍旧紧紧贴着他的太攀蛇,一边朝这边吼,一抬头,便跟瑶华对上了眼。
    他止住步子,遥遥站在熙攘的众位仙君里,登时噤声脸色一片苍白,藏在袖子里的左手微微颤抖,太攀蛇好似有所感应,缓缓睁开碧绿阴鹜的眼睛。
    于是吾辈便知道,嘉禾今日没喝孟婆汤,没吃忘忧丹,他一直没能忘。
    却不想瑶华愣了片刻,眼睛闪着光朝嘉禾噌得迎过去,“啊呀,陆臻这就是你不厚道了,什么没有拿得出手的宠物?我看这条蛇就好得很,啧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通透碧绿的太攀蛇,会化人了么?来来来,化一个我瞧瞧。”
    河晏懒懒摆了摆尾巴,往嘉禾身上又缩了缩,瑶华本欲伸手在太攀蛇的头上摸一摸,不想河晏立马吐出鲜红的蛇信嘶嘶得叫,一脸警示,瑶华只得讪讪收回手,摸了摸后脑勺,干干笑道,“还是一条有个性的蛇,嗯,我喜欢!我喜欢!”
    “瑶华殿下。”嘉禾僵在原地许久,才浅浅喊了声,其实瑶华殿下这个称呼,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用过了。
    瑶华天君这才打眼看了看眼前一脸木然立着的嘉禾,奇怪道,“咦,我认识你么?”
    原来忘记的另有其人。
    嘉禾便浅浅笑了,驮着几十公斤的太攀蛇,轻描淡写转身离开,“哦,抱歉,刚刚认错了人,瑶华天君自然是不识得我这种小仙的。”
    “不好意思,我们府上的宠物,你恐怕要不起。”
    陆臻把吾辈从瑶华手里抽出来,留他一人立在身后若有所思。鲜红的彼岸花开得很精神,陆臻往前行了一段,弯腰把吾辈放在一处泉水边,蹲下来笑着比划,“当初本座就是在这里长大重生,鸿钧总喜欢绕过来同我讲话,都是些辰兮和他的琐事,那时本座听着厌烦懒得理他,迟迟不愿开花,但有一日他忽然不来聒噪了,九重天又显得太过寂寞。现在想来,如果本座能早一些开花,他走的时候也就少一些遗憾了罢。”
    吾辈听得很是感动,脚下潺潺流过的黄泉水仍旧是吾辈当年引的,浅浅的很清澈,陆臻的身影倒映在泉水里,好像成全了那幅厅堂中央的画。
    仙乐缭绕,太虚钟撞了三下,吉时已到,众仙的喧哗渐渐低了下去,自发分开一条道来,十里红毯没有尽头般绵延到紫宵宫深处,霞光万丈的殷红祥云铺满天际,从朦胧的雾气里渐渐显现出两道瑞气万千的身影来,两人挽着手,身形般配,都着大红喜服。
    吾辈缩在彼岸花里仰头望着,明明胸腔里什么都没有,却七上八下空得发疼。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两更~~喜欢的留个爪啦~\(≧▽≦)/~打滚求评论
    、婚宴
    他携手的女子温婉的笑着,并行过红毯。辰兮就算穿红色,仍旧是一副清雅出尘的形容,五百万年未见,他眉目似乎褪了很多青涩,稳重了许多。他已经会熟稔得弯腰恭迎上仙,撩起衣摆行规矩的礼数,笑着说一些客套周旋的话,却再也没有当初跟吾辈在九重天擦肩而过时浅淡点头的淡漠少年的影子。
    吾辈心很疼,不是因为这大红的喜色,是因为吾辈忽然了悟,人是会变的,吾辈喜欢五百万年前不谙世事清高脱俗的辰兮,却不得不承认,如今携佳人在侧熟稔于人情世故的辰兮笑得更加幸福。
    “魔尊大人好久不见,近来可好?”他的声音依旧浅淡,绛珠手里托着一壶上好的桃花酿,眉眼弯弯立在一旁。
    陆臻邪气得勾起嘴角,自发拿起酒杯,“甚好甚好,这杯本座敬你们二人永结同心,白头到老。哎?凡间是这么说的吧?”
    辰兮闻此也饮了一杯,笑起来,“托您吉言,说起来,我还有些对不住魔尊大人,都怪当年去冥间看见彼岸花一时任性喜欢,却平白让魔尊背井离乡生活这么多年。”
    “此言差矣,本座该谢你才是。”陆臻丝毫不客气,径直拿起酒壶,又自斟了一杯,“第二杯,本座敬你府门之谊,我们做了这么些年邻居,老实说,那些年本座听到你的名字太多次,晚上都会做噩梦。”他仰头一饮而尽,又斟满第三杯。
    “第三杯,敬因你,本座才遇到栽花之人。”淋漓芳香的酒水慢慢浇满吾辈周身,陆臻低头望着那朵花,眼神竟变得温柔。
    好吧,你没有仙帝手谕,也不便硬闯,这回我带你进去,记得回去了请我喝一壶桃花酿就好。
    这杯酒,来得太迟,吾辈也知道,对辰兮的这份心意,也该到头了。
    辰兮闻此脸色刷得白了下去,一旁的绛珠柔柔接过话头,“想来魔尊大人能遇见如此用心的栽花之人,实属一件幸事,就好比小仙本是一棵草,却能得辰兮上神这般眷顾,时时刻刻都是心存感激的。”
    陆臻偏头笑笑,不再接话,辰兮走过去招待下一位客人。瑶华在一旁百无聊赖喂他的仙鹤喝酒,浮黎揣着魂灯跟大罗神仙侃得不亦乐乎,吾辈环顾四周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嘉禾从刚刚就没见人,不知是不是回去了。
    从前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放下一个人,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吾辈到底是个薄情之人。
    陆臻低头看了看吾辈,“酒也喝了,来也来了,这就回去吧。”
    无垠地狱的入口永远都是黄昏,奈何桥下腥臭的忘川水缓缓流淌,桥上行人来去匆匆,今日似乎格外的多,都围堵在桥头怨声载道不愿投胎,陆臻顺手捉过一个愁眉苦脸的鬼差问怎么回事,那鬼差一脸憔悴,“大人有所不知,不是小的们办事不力,而是实在无法平息这些冤魂沸腾的怨气,当今天子暴虐成性,穷兵黩武滥杀无辜,近来又嚷着要寻求起死回生之术,需要一百九十八个八字至阳之人的心脏祭天,现下京畿一片生灵涂炭,现在堵在这里的人都是被平白抓来掏心挖肺,又用黑狗血浸淫百日而亡的怨魂,故而戾气不散,无法往生,小的们也不知要如何才好。”
    冲天的怨气里站着一个鹅黄衣裳的女娃娃,明明最小,却特别安静,不吵不闹很乖的样子,她见到吾辈看她,便冲吾辈微微一笑,这一笑,吾辈似乎在哪里见过。
    陆臻朝那个女孩走过去,蹲下来柔柔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笙。”那女孩脆生生的答他,又指了指一旁怨声载道喋喋不休堵在桥头的怨灵,怯生生看着陆臻,“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才肯往生,如果我告诉你,你能不能让我回去。我娘亲病了,病的很重,我一走,就没人照顾她了。”
    陆臻摸了摸阿笙的脑袋,“那你可要快些说,尸体下葬三日会腐烂,到时候你就回不去了。”
    “啊……”女孩低头很难过的样子,“可是我已经死去七天了,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