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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修为还是灵魄?”陆臻捧着吾辈寄身的那朵花,语气晦涩难明。
    吾辈叹了口气,其实浮黎,确实不欠吾辈什么。当初绛珠灭了魂灯闯下大祸,辰兮跑去顶下所有罪名,浮黎在气头上,本来已经准备将两个一起扒皮拆骨受堕天之罚,吾辈为了讨回辰兮,心急火燎赶去浮黎宫。当时浮黎仙帝就那么抱着空无一物的魂灯孤零零坐在偌大的浮黎殿,下人们怕被怒火殃及,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吾辈去的时候不知道他已经一个人在那里枯坐了多久。他手里的魂灯已经冷透了,却还被他紧紧箍在胸口,好像这样就能捂热似的。听到吾辈进来,浮黎缓缓抬起头,带着颤音,
    “我欠了杜衡许多,还是来不及还了。”
    他那双一向流转生辉的眼睛竟落下泪来,“鸿钧,你知道灯灭是什么意思么?就是天上地下,星河万里,再也见不到他了。”
    原本准备好替辰兮求情的话就噎在喉咙里,被生生咽了下去。吾辈在他跟前蹲下,慢慢抚上那盏灯,“若吾辈能让这盏灯重燃,你可不可以答应吾辈,赦免辰兮,从轻发落绛珠?”
    吾辈活了太久,比浮黎仙帝和姚华天君都活得久,当年跟吾辈一同开天辟地的上古女娲,混鲲祖师,陆压道君都已相继隐归弥散,与天地融为一体,四大创世元灵的光辉事迹被镌刻在金灿灿的通天柱上,供无数后辈奉读瞻仰,吾辈作为唯一一个活着的教科书式的楷模,在天界的地位却越来越尴尬,玉帝心知吾辈体内的洪荒之力藏得太久,必成三界隐患,其余小仙见了吾辈也是战战兢兢,又敬又畏,吾辈除了浮黎和瑶华,身边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
    吾辈有时候很想念宇宙洪荒之初跟女娲一起用闪电和雷霆劈开万里绵延山脉,与混鲲在东海掀起三千尺巨浪一路呼风唤雨开拓北冥,和陆压君在万里雪原用光的速度比赛奔跑,跑过的地方冰雪消融,化作水草丰茂的土地。乃至后来吾辈收了大弟子盘古,把手教他开天辟地,那些日子吾辈是何等肆意自由,虽然没有现在这么些虚浮的头衔,却是真的在活着。
    吾辈知道,吾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曾经同一时代的人,该走的都走了,当年的少年豪气,陪吾辈劈手斩万里妖魔,捏土造人吞云吐雾搬星射日的人都已经不在了,这个和平祥瑞秩序井然的年代不再需要吾辈,吾辈只身留着,只会徒增猜忌和负累而已。最好的谢幕,就是给自己挖一座漂亮一点的坟,也让玉帝少操一点心。
    于是吾辈便做了个顺水人情,虽然浮黎仙帝手中的灯灭了,残魂没有了,但吾辈一半的灵魄重燃一盏灯绰绰有余,灯燃起来,只要那残魂还有一丝执念,便会循着光亮慢慢找来,再漆黑的路途,有了方向,总有一天,残魂会补全,那个人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洪荒之力被玩坏了,现在看见这个就想笑233333333
    、瑶华
    嘉禾一瞧气氛又不对了,赶忙一把抓住太攀蛇上前挡在陆臻身前,朝浮黎笑得比狐狸还媚,“浮黎仙帝啊,对不住,你也知道我们魔尊大人可怜得很,跟你一样花大功夫在等一个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的人,所以浮黎仙帝您就多担待一些,凡间有一句话说得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小人何苦为难小人呢?”又转过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陆臻,低声道,“都说了让你见到浮黎绕道走,你这是专门找不痛快的么!”
    浮黎仙帝这回大约也是打累了,哼了一声,转身护着那盏燃魂灯慢悠悠走了,路过吾辈身前的时候瞥过来一眼,那盏灯的火苗跳跃了一下,燃得更鲜亮了,“魔尊大人手上的这朵彼岸花,实在开得甚好。”
    仙乐缓缓奏响,大约是吉时将近,两旁的小神仙低头让出一条道来,陆臻把花揣进胸口,隐进一旁的人群,嘉禾被几十公斤没骨头的河晏紧紧贴着,气急败坏扒拉不开,步子慢了许多,转眼就被甩在后面,吾辈趴在陆臻衣襟领口努力伸头往外瞧熙熙攘攘的众仙。
    “想看干嘛不出来看?”是陆臻揶揄的低笑声。
    吾辈被发现了,也是意料之中,便窝在花里道,“我没见过这种大场面,出去了怕给魔尊惹笑话。”
    “但本座想多看看你的样子。”
    陆臻今日着玫瑰红蹙金双层广陵袖口锦袍,立在人堆里比新郎官还扎眼,吾辈实在不想跟他站在一起,“但石生只是一个小小石妖,经年在降魔塔待惯了,初次到仙气腾腾的九重天,受不住这铺天盖地的祥瑞之气,恐怕无法太久保持人形。”这个时候就要装柔弱,吾辈又加一句,“回冥府,魔尊大人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陆臻闻此笑得更开怀了,弯着眼睛说,“本座带你去个地方。”
    “哎哟,魔尊大人竟然也赏光来了,稀客稀客。”不用抬眼皮,吾辈也听得出这把花里胡哨的嗓音是瑶华天君来了。
    “路过而已。”陆臻斜睨了瑶华一眼,一副我对你不感冒你不要过来的架势,干巴巴道,“本座最近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宠物,你莫要惦记。”
    瑶华着金灿灿的弹花暗纹锦衣,脚下环绕着一只展翅的白鹤,细致如美瓷的脸上挂着老神在在的笑容,怀里还揣着一只左右拱来拱去幼/齿的虎豹,毛茸茸的煞是可爱,他仿若一点也没有听进去陆臻的撵人之辞,兴冲冲凑过去道,“魔尊大人啊,你瞧瞧,我新近花大价钱从菩萨坐下讨来的这只幼豹,可爱吧?你瞧瞧这纹路,这皮毛,这触感,多可爱,多可爱~~~”
    吾辈觉得要不是碍于大庭广众,瑶华绝对会把头埋在小豹子身上猛亲几口再抱着打几个滚,陆臻也绝对会一巴掌招呼过去,要他能滚多远滚多远。这也算是瑶华天君的一个癖好,不仅他自己喜欢养奇珍异兽,也喜欢与旁人分享他养宠物的这份喜悦幸福之情,吾辈当年几次不留神,就被他拉住一通絮叨,当时辰兮在凡间历劫,吾辈想着平日诸位仙君见了瑶华都是绕道走,想来他也颇为寂寞,反正闲来无事且陪一陪他也好,却不想被他一拉一说,吾辈赶回观天镜往凡尘望的时候,差点没赶上看辰兮下葬。
    陆臻硬着头皮伸手摸了摸小豹子,那畜生极通人性,湿漉漉的眼睛瞅过来,伸出舌头吧嗒吧嗒舔了舔陆臻的手指,头一歪,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倒也惹人喜爱。吾辈忽觉身子一轻,又被人捏了出去,“哎呀呀,谁送魔尊的花?都带到心尖上了。”瑶华一伸手就从陆臻胸口把花拿了过去,凑近闻了闻,那小豹子好奇心重,也伸爪子上下闹腾,吾辈若早知道今日变成花会被闻来闻去,绝对会考虑附到苍蝇或河晏身上。
    “陆臻!陆臻!你快管管这条不要脸的臭长虫,好好的脚不走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