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肉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六章 复仇

      社团街头械斗与两军对垒差不多,夺下对方将军的首级便能一战功成。

    大b对此心知肚明,所以一开始他就瞄准了旺和的坐馆“老底”。一边是四十岁的中年,另一边是擅长打黑拳的青壮年,结局一目了然,两个照面,“老底”就挨了一刀。

    受伤的“老底”狼狈的逃进巷子,大b也不着急,好整以暇的慢慢追去,他对自己的身手信心十足,那一刀绝对扎穿了“老底”的胃,硬憋着一鼓气也跑不了多远,他吊在后面等对方失血过多而自己晕倒。

    猫捉老鼠般的情景使大b心情十分愉悦。戏谑的看着对方那绝望的表情,嘴里不时讥讽几句,爽,太爽了,一个黑帮大哥被自己赶得如同丧家之犬……哈哈

    得意忘形的结果往往是乐极生悲。

    正开怀大笑时,后脑风声呼啸,大b心头一紧,扬手回身一刀劈出。砰的一声脆响,一阵白色粉末散开,那是什么?还未来得及看清袭击自己的是何物,他眼中白影闪过,跟着眼睛一黑,一阵剧痛传来。

    “我的眼睛!……啊……”

    大b捂眼惨叫,鲜血沿着指缝流出。

    “擦你老母亲!”

    程振飞一招偷袭得手,随手抄起一个破酒瓶飞扑上前,照着大b的头砸去,砰,正中目标,双眼失明的大b此时又是慌乱又是害怕,根本无法躲闪,脑袋又受了一下重击,顿时就蒙了,下意识的挥刀护住身体。

    程振飞得理不饶人,也不在意对方胡乱挥舞的砍刀会令自己受伤,脚下使劲将对方扑到在地,左手肘摁着对方的脖子,右手用剩下的半个酒瓶不停往对方身上猛扎。

    “给我死!给我死。”

    敲碎了的玻璃酒瓶不亚于锋利的钢刀,由于打击面广,论杀伤力还在钢刀之上。

    不知道扎了多少下,只感觉双方身体接触的地方湿乎乎的一片,没过多久,身下压着的人似乎不动了,程振飞自己也累得动不了了,爬在对方身上呼呼直喘气。

    “干嘛要骗我?干嘛要骗我……把玲玲还给我……还给我……”程振飞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哭了起来。手刃仇人也减轻不了他心中的苦闷。

    “条子来了,老大快跑!”

    随着比啵比啵警笛声,几个互相搀扶着的人匆匆跑了过来,看见巷子里的情景,众人明显都呆住了。

    “还楞着做什么?快把飞仔扶起来!”“老底”急叫道,挣扎着站起,“带上飞仔,我们闪!”……

    元朗一间村屋。

    身上裹满绷带的程振飞呆呆的望着房梁出神。准确的说,他现在不叫程振飞,而应该叫“陈正飞”,外号“大飞哥”。

    是的,他穿越了,两斤伏特加外带十几颗摇头*丸,他就从2013年的大陆某南方城市穿越到了1988年的东方明珠桐箩湾。

    这算什么?骗子!大骗子!

    他的目标是回到拍电影之前与自己心爱的妻子双宿双飞,可现在算什么?88年!天呀!曾玲玲才刚出生!这种后悔药吃来何用?他要的是时光倒流,不是灵魂穿越。

    灵魂穿越也还罢了,可为什么偏偏穿越到一个黑社会成员身上呢?就因为两人的名字读起来比较像么?老天爷,你太儿戏了吧。给他一个普普通通清清白白的身份不行么?脑袋中装有往后20多年的经历,不需要多好的身世,谁都能活得多姿多彩,唯独他这个该死的“大飞哥”……难搞呀,穿越过来十分钟还不到,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了结在他手中。

    究竟是那个长得象仇人的叫作大b的打手倒霉,还是他程振飞点背?

    他分不清,不知道现在该哭还是该笑。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手刃“仇人”后,旺和一票散兵游勇架起他和“老底”狼狈逃窜。而他与大b扭打时挨了几刀,失血过多加上悲伤过度,当时就晕了,不知道怎么的被几人救了下来,安顿在圆朗的一间村屋里。第二天才醒来,无数纷乱的属于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拼命的钻进脑袋里,于是又晕了过去,等再次醒来,他就明白了一切。

    他宁可不明白。这后果难以承受。

    大b的事情怎么算?现在外面的警察会不会正全城通缉他?社团为了息事宁人会不会把他交出去?

    这是其一,其二,就算过了这一关,往后的生活该怎么办?继续顶着大飞哥的头衔混黑社会?大飞传给他的记忆告诉他一个不妙的消息,他没得选,黑帮的身份估计暂时甩不掉。入会开香堂时念帮规,第一条是不得同门相残,而最后一条是不能退会,否则又是死于乱刀之下。身体原主人很年轻,今年才24岁,比他穿越前的那身份还年轻6岁,可别看他年轻,入会时间并不短,九年,大飞15岁就入了会,到今天为止整整9年,资深会员呀,可不是什么狗屁预备的“蓝灯笼”,不想混了交笔钱孝敬大哥便能潇洒甩手闪人。思来想去,唯一的机会在香港政府手里。

    但问题又来了。现在是88年元月,而在他的印象中,香港警方出台的《洗脱三合会会籍计划》将在年底才推出,距今还有整整一年的时间,难道这段日子里他要天天顶着“大飞”的名义跟着大哥上街去砍人么?

    大b尸骨还没寒吧?想着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又将在砍砍杀杀中度过,程振飞冷汗直冒。

    不行,绝对不行,要想办法尽快摆脱这个泥沼。

    “咦,大飞哥醒过来了。”一个额头打了补疤的光头青年端了个瓷碗走进来,“正好,药我给你熬好了!”

    程振飞知道他外号叫“蛤蟆”,原因是此人双眼间距比常人要宽,又一直剃光头,给人第一眼的感觉象是鼓着眼的青蛙,所以得了个外号叫“蛤蟆”。程振飞一直盯着“蛤蟆”看,总觉得眼熟,与他穿越前很喜欢的一个叫厄齐尔的德国足球明星很像,眼睛又鼓又斜,“蛤蟆”这个外号当真贴切。

    “这是惠春堂廖师傅开的药,三碗水熬成一碗水,整整熬了一上午,大飞哥乘热喝了吧!”蛤蟆被程振飞盯得心中发毛,躲开对方的眼神,把碗搁置在床头柜上转身想走。

    眼神躲闪,不敢直视,难道心中有鬼?这药有问题?

    程振飞敏锐的发现了蛤蟆的反常举动,忽然叫道:“给我站住!”出口的是粤语,顺溜的很,连他自己都感觉诡异。

    “蛤蟆”噗通一声跪下,哭丧着脸道:“大飞哥,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昨天晚上我不是有意捂着你鼻子的,当时有两个警察过来,而大飞哥你又喝醉了,一直大喊大叫,我怕惊动了他们所以才……大飞哥,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原来如此。程振飞暗中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蛤蟆”受人指使来毒害他呢。同时又好气又好笑,听“蛤蟆”所言,那个该死的大飞哥应该是被他给稀里糊涂弄死了,否则程振飞也不可能鸠占鹊巢。到底该是恨他还是该感谢他呢?

    见程振飞脸色诡异,“蛤蟆”更加慌乱了。“大飞哥,你要相信我呀!……当时真是情非得已!搓毛哥和丧狗哥都可以为我作证……”

    “行了行了!起来吧,你一个大老爷们膝盖怎么那么软?”程振飞摆了摆手,道:“给我说说,现在外面情况如何?”

    捂“死”大飞一直是“蛤蟆”心里梗着的一根刺,当事人的原谅,使他顿时轻松许多,“蛤蟆”赶紧爬起身来道:“现在外面乱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