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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叔眯了眯眼:“孟师傅不厚道啊……”
柱子也不甘其后:“师父嘴挑,能让您出手抢的必然好吃,您还一口都不留给我们。”
“是啊!”其余人纷纷附和。
“怪不得师父要将糖拌西红柿放在她自个儿跟前,原是等在这儿!”
被桌上其余人齐齐指责,孟桑一哽,旋即反应过来,落荒而逃:“烧鹅好了!你们慢吃,我去庖屋端烧鹅来。”
这一走,身后诸人顿时忍不住,笑了一会儿,继续吃喝。
桌上另两道亮眼的菜式,还当属黄金鸡和红烧蹄髈。
整只鸡已经被切块,拼在盘中。鸡皮色如黄金,油汪汪的,内里鸡肉瞧着紧致,散着鸡肉独有的鲜香味。
旁边另配一大碗鸡汤,可隐隐闻见酒香,想来是配着鸡肉一道吃。
阿兰爱喝汤,便先舀汤来喝,鸡汤鲜得人舌头都快没了。她顾不得烫,见缝插针吹着气,一口口喝个不停,很快碗中就见底。
徐叔是爱吃肉的,挑了一块骨头平整些的。
先用牙齿咬下鸡皮和一丢丢鸡肉,鸡皮滑嫩,油脂已被煮去大半,完全不腻;再一口吞进剩下的鸡肉,灵活的舌头搭配牙齿,没一会儿就能将鸡肉和鸡骨分离,那鸡肉看着紧致,吃起来却也很嫩,一点也不塞牙。
至于红烧蹄髈,色泽红亮,酱香逼人,大块大块堆在碗中,往下滴着酱汁,那叫一个豪气。
见着这道菜,即便是平日顾忌许多的纪厨子和文厨子,那都不管不顾起来,直接抓到手中啃。
豚皮炖成玛瑙色,泛着油光。咬上一口,豚皮软糯,胶质满满、肥而不腻,咸甜可口。待啃了皮、咬下筋,还能吸吮一番骨头,找出藏在其中的骨髓,一滴不剩吸入口中。
真恨不得配上白饭,好好啃个爽快。
就在众人吃得正酣、腹中半饱之时,远远就听见孟桑报了一声。
“烧鹅来啦!”
顿时,原本已经放缓动作的诸人,无一不提起精神、挺直腰板,等着最后这道大菜上桌。
烧鹅烤到外皮金红,被剁成块,整齐摆放盘中,四周还淋了一圈烧鹅汁。
因着刚出炉就上桌,鹅皮脆得惊人,“咔嚓”一声咬下,里头的鹅肉紧实、香味醇厚,咬时爆出肉汁,香得让人忍不住发出意味不明的嗯哼声。
看着众人齐齐攻向烧鹅,孟桑觉得有点嘴痒了,蠢蠢欲动。
她轻咳一声:“其实呢,这烧鹅吃一二块尚可,吃多了难免有些腻,还得是配酸梅酱。酸酸甜甜的滋味,能瞬间化解那种油腻感,哪怕一人吃半只,也不会觉得……”
话音未落,桌案上其余人不约而同地开口。
“烦人的小桑儿!”
“师父你怎么又光说不做,馋死个人!”
“桑娘你可消停些罢!”
“……”
在众人指责下,孟桑挂起假笑,终于闭嘴了。
这一顿温居宴,主客尽欢。直至酒足饭饱,方才散场,各自归家。
五个徒弟离去前,手脚麻利地收拾完桌案上的残局,又将宅子内外都清扫得干干净净,然后才离去。
唯有宋七娘留了下来。
她与孟桑先进屋内换了一身衣裳,再度回到正堂时,桌案上已经摆上各色蜜饯、糕点,还有两盏醒酒茶。
宋七娘衣裳繁琐些,她走出正屋之时,孟桑已经脱鞋上了堂中坐榻,收拾着众人带来的温居礼。
魏叔送的是一套新刀具,品质极佳;徐叔带来的是一摞瓷盘,方才温居宴就已用上;五个徒弟拿来的多是蜜饯干果、油盐米粮之类,家常但贴心;七娘就更不必提了,各色家当送了一堆,任谁看了都不禁咋舌……
孟桑将阿兰带来的大布包抓在手中捏了捏,心下隐约有了猜测。
打开一看,果真是两只软枕,一把厨刀,以及一封薄薄的信。
本朝用的枕头多是硬的,譬如木枕、瓷枕等。
而孟桑习惯了上辈子的软枕,总觉得硬枕不舒服。
原本耶娘尚在时,特意给她用棉花和荞麦各做了一只,过几年就会换新。可她这回来长安太急,收拾细软已是仓促,自然顾不得什么枕头。
在姜记食肆时,用的是木枕,她时常觉得不适。奈何生计所迫、寄人篱下,也就强忍着,只有一回和姜素提及过软枕的事。
一直到租下屋舍,孟桑这才琢磨着,要不她自己做个软枕好了,买点布和棉花,应当也不难?
却不曾想,姜家送来的温居礼就是软枕。布料舒适、针脚细密,枕面绣花精美,可见是下了大工夫的。
孟桑半垂着眼帘,又取出那一纸书信,飞快看完。
宋七娘走近,了然道:“是姜记送来的。”
孟桑折好信,叹了一声:“不错,软枕是姜素做的,菜刀是姜家阿翁所赠。”
“原在我离开食肆前,素素就偷偷在做枕头。前日,她从姜阿翁口中得知我要租屋舍,便在这几日连夜缝制,终是在今日送出。”
宋七娘蹙眉:“温居礼都做好了,为何不来吃宴席呢?”
孟桑摇头:“不晓得,信上没提。”
两人互视一眼,彼此心中都有了猜测,但都选择揭过这一茬,又笑着说起旁的事来。
宋七娘将手中厚厚一叠纸递给孟桑:“拿着,那些家当摆设只是无足轻重的前菜,没什么值当。这单子,实则才是我备下的温居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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