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因果
没有死过的人,就永远都不会知道,活着究竟有多么的可贵。
尽管粟米粗糙难以下咽,但朱拂晓却依旧吃的香甜。一边小丫头更是狼吞虎咽,吃出了猪声。
早饭吃完,小丫头去洗碗,朱拂晓斜倚在门口前,一双眼睛看着郁郁葱葱的田野,还有小丫头那不断忙碌的背影,双目内露出一抹思索:“死亡魔法终究是回归于黑暗,以魔法的力量,日后未必不能将小丫头的心理创伤治好。”
“圣杯的修炼,说白了就是物质重组。用我观想的圣杯,将大的圣杯吸收。想要构建圣杯,第一件就是先修炼出炼金护符。炼金护符,可以每时每刻诞生一丝丝魔力,积少成多便可以施展魔力了。第一步,也就是魔法师阶段,便可以将炼金护符观想出现。”朱拂晓背负双手:“其实,对于我来说,死亡魔法并非最好的选择。可惜当时我肉身已死,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论是火系魔法、还是木系魔法,乃至于时间魔法、空间魔法,大概都会比死亡魔法会更好用一些。”
“不过,死亡魔法也不差。死亡魔法偏向于杀伤,对于辅助生存并无用处。”朱拂晓将心中诸般杂念斩的干干净净。能活过来就已经是邀天之幸,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最关键的是,死亡魔法虽然没有辅助生活的能力,但死亡魔法绝对是所有魔法中最为诡异、杀伤力最强的术法。
“还是看书吧,现在已经掌握了几种魔法,也不知道效果如何。有时间还要琢磨琢磨炼金之术,然后想办法化解了这具身体的因果。”朱拂晓虽然重生,但绝不会放松下来,因为暗中还有大敌在环顾着自己。
他躺在床上也就罢了,现在已经恢复,想必要不了多久,麻烦就会上门。
半空中的乌鸦已经散去,朱拂晓清理着院子里的杂草,感受着杂草内的生命力,不由得轻轻一笑。
他现在修炼了死亡魔法,对于生命的感应格外强烈。
“天天吃糙米,谁受得了?还要想办法吃点肉才是。我这具身体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不吃肉怎么发育?况且,修炼魔法虽然主要是精神上的修炼,但精神上的修炼也离不开肉身的强大。”朱拂晓一边除着杂草,一边心中暗自思量。
“死亡叹息!”朱拂晓脑海中划过一道魔法的名字。
这是一种弓箭魔法,只要将魔咒附加于箭矢之上,以箭矢锁定那猎物的气机,在魔力耗尽之前,就会追杀不休。
这是一道成长型的魔法,从魔法学徒乃至于成为法神,皆可不断修行的魔法。
“我要是制作一支弓箭,在附加上死亡叹息,入山狩猎的把握,应该比较强了吧?”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弓箭在这个时代,可是管制之物,除了那些王公贵族,平民百姓用的箭矢不可以加以金铁。
“我有圣杯,体内魔力无穷,最不缺少的就是魔力。那死亡叹息的魔法施展不难,我现在就缺了箭矢与弓箭。”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箭矢的煞气好说,山中不缺木棍,我只要截取一些木棍,将其晒干削出一个锋锐的头,便可以充当箭矢。有了魔法加持,就算是没有箭头,那又如何?”
“只是这硬弓要去哪里找?”朱拂晓心中犯难,制作硬弓他还真不会。
弓箭的制作,不单单要有好的弓弦,更要有坚硬的弓骨。
“村头王猎户家倒是有弓箭,可猎户以弓箭为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绝不会轻易外借。”朱拂晓一双眼睛看向身后的米缸:“或许,可以请那王猎户为我制作一把简易的硬弓。不需要射程多远,三十米足矣。只要有效射程三十米,山间大半的猎物都可以被我猎取。”
心头念定,朱拂晓拿起柴刀,推开门走出院子,向远处的瓦岗山脚下走去。
瓦岗山乃是一片原始丛林,因为山中有盗匪横行,是以这片山林便成为了无主之地。就算是方圆数十里的百姓,也不敢来山中狩猎,免得遇到山贼,遭了灾祸。
虽然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瓦岗山的盗匪很少下山祸害周边百姓,但毕竟是盗匪,谁敢去接触?
犯不着为了一口粮食,将命给搭上。
朱拂晓修炼了数种魔法,倒是有些艺高人大胆,自然不将那山中盗匪看在眼中。
或者说,来他三五个盗匪,他并非没有办法应对。
至于说瓦岗山中的猛兽,他只在丛林边缘寻找材料,可不会贸然进入丛林深处,给野兽当点心。
现在的瓦岗山乃是原始丛林,山中各类大型猛兽无数,这也是附近府衙无法清剿瓦岗山盗匪的原因之一。
瓦岗山全都是一些隐秘的羊肠小道,大军到了此地不说寸步难行,但却也休想整军列阵,只能等着被瓦岗山中盗匪击破。
朱拂晓一路出门,路过村中,村子里有三两个闲汉遥遥的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然后转身脚步匆匆离去。
“来了!”看着那远去的闲汉,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冷光。
朱家兄妹乃是外来人,在村子里买了十亩良田,可是成为了不少人眼中的大肥肉。
上至村中理正,下至村中大户,没有一个不想咬一口。
以前朱拂晓在城中杨家手下做工,仗着杨家的气势,倒也震慑了村中的老少爷们。
毕竟杨家在本地也算得上是大家族,但是自从杨家与柴家起了冲突,为了一条茶马古道的控制权打的狗脑子都流出来了,杨家被柴家给压制,落入了下风,现在已经显露了颓势,整个山西地界风声鹤唳,不知多少势力盯上了杨家。
尤其是自从朝中的右仆射杨素与天子不和的消息屡屡传出,使得整个杨家所有支脉都风声鹤唳。
整个天下各大势力都在磨牙吮血,准备扑上来咬一口大肥肉。
杨家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哪里还会理会家中的管事?
“读书人到哪里都有优待,以前我在杨家读书,在借杨家名声,在学堂上学,并且时常帮杨家做工抵债,倒是与杨家各大管事攀上了一点交情。可惜,现在杨家也是因为杨素的原因,遭受到了牵连,被柴家给占了先机。我若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柴家给杀鸡儆猴暗算了。毕竟,书院中那几个柴家弟子可不是省油的灯!”
朱拂晓虽然不想承认,但却也不得不承认,他被柴家给杀鸡儆猴了。
“理正应该没有理由那么做,毕竟……犯不上为了十亩良田,背上人命官司。”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但也保不准。这群混账,没有一个好玩意。”
“想要我的命,想要我的产业,还要看你等有没有命去花。”朱拂晓心中发狠:
“呵呵~,你们都等着,我早晚要去找你们了结因果。”
一边想着,已经到了山林,遥遥的看着那郁郁葱葱的瓦岗山脉,朱拂晓摇了摇头,有一种在看泰山山脉的感觉。一眼望去,完全看不到边际。
山中古木郁郁葱葱,空气清新,道不尽的舒畅。
那女人小拇指粗细的树干比比皆是,没有多久,他就已经用柴刀砍了一抱,然后用软枝捆起来,向着家中走去。
体内死亡魔力流转,方圆千米,目光所及之处,生命的气机在其眼中格外敏锐。即便是隔着灌木丛,他也能感应到那草垛后面的生命。
“生命是有磁场的,这句话一点都没错。磁场的大小,代表了生命的强弱。就像是那个磁场,若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只山鸡。”朱拂晓看向了不远处那灯泡大小的磁场,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心头念起,快步走去,只听得振翅声响,一只山鸡自草丛中飞出,滑入了远处的丛林内。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看到那磁场后,就断定对方是一只山鸡,那是一种近乎于本能、坚定不移的直觉。
“这莫非也是魔法的作用?我莫非以后可以做一个神射手?不过就我这体格,拉开一石的强弓,便已经是勉强,五十米射程是我的极限。想要成为神射手,还早着呢。魔法虽然给了我不可思议的力量,但却并不能强大肉身。魔力也并非是全能的。”朱拂晓验证了心中推测,然后提着枝条回家,开始炮制手中的枝条。
将手中枝条切成一米五长短,留下最为坚挺的部位,小心翼翼的用柴刀将其削干净,再用石头轻轻打磨,使得其变得光滑。然后在剥去树皮,用柴刀削出一个对称的尖锐‘箭头’。
说是箭头,却也不过是像削铅笔一样,削制出来的一个尖锐的头头罢了。
等到他制作好箭矢,将上百根箭矢都削完,天色已经逐渐黯淡了下来,太阳自西边即将垂入地平线下。
“成了,就等明日去村头猎户哪里换取一把硬弓,到那时我就可以吃荤了!”朱拂晓拍拍手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