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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他的性取向

      刺猬说他的魂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回。他跟郑菲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要的爱情只是一台24小时取款机,而不是一个随时被人误会成伪娘或同性恋的爱伙。她不差钱,但她不希望男朋友是个穷鬼打工奴。她希望满屋子堆满了男朋友送她的礼物,当然不是仅仅只能停留在泰迪熊、hellokitty之类,最好是蒂芙妮、卡地亚、周生生之类的珠宝手饰。

    那晚夜黑风高,刺猬躲在阳台死角里幽幽地低泣,阳台上很配合的晾着两件白衫衣。真实的上映一场恐怖片,场景与声效一点不比花八十块上电影院差。林小明差点被刺猬吓出心脏病,但却不忍心对他加以指责批判。反而还特理解的说:“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刺猬小时候也算是在优越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可生活变幻起来又有谁能料到?他说他快被现实玩死了。

    有件事我和林小明一直都没敢告诉刺猬,怕他知道后可能会冲动地剖腹自杀。那次我们四个人一起去星巴克,半路上刺猬突然支去吾吾,后来下车便赶回学校。才多大一点事儿,不就是又有个男人写了块标语说非他不娶嘛,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我们真佩服这些向刺猬表白的男生,真不知道他们的勇气往哪借来的。

    但在校园这块随时滋长谣言的沃土,成为话题主角却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于是很多人都认为刺猬没事牵着郑菲到处溜达得瑟只是为了解释他没那方面的嗜好,不过越解释越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和林小明也特不厚道,我笑得脸部抽筋,林小明直接笑得下巴掉了。在星巴克咖啡厅里,刺猬半路回学校低调处理那件事。星巴克里只剩下我、郑菲和林小明。趁我上洗手间的功夫,郑菲居然向林小明表明心迹。说什么她愿意跟刺猬在一起只是为了更快接近他。还说什么她其实喜欢他很久了,只是碍于我和刺猬。敢情是我和刺猬是第三者,耽误了你们当罗密欧与朱丽叶?

    那副场景一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那催人泪下的告白语录差点让我感动得自动退出。仿佛她是世界上最爱林小明的人,而我,只是一个让林小明为爱付出的自私鬼。后来才知道,那些为爱痴狂的词都是她百度出来的,真难为她这么有感情的死记硬背。从这点来看,我赢了。为林小明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凝结着我的热泪,那些为他写下的情书是我对他最美丽的诺言。

    刚巧,她向林小明上演告白小插曲的时候,我从洗手间出来,气得鼻子上的黑头全变绿。郑菲竟得寸进尺地坐到林小明大腿上,一手搂着林小明的脖子,愣是把胸给挤了出来,一手撩拨自己的裙摆,一副饥渴难耐的模样像在从事什么不正当的交易。林小明当时坐的位置背对着我,他那时压根就没有看见怒火中烧的我。当然,我也没打扰,检验林小明是用上半身还是用下半身思考的时候到了,况且我还想知道她这出戏到底想怎么唱?

    郑菲以为自己就快得逞,扭头看见我的时候没有一丝慌张与内疚,眼勾勾的对我对峙,明摆着蓄谋已久。好在林小明也算正人君子,一把推开郑菲,一紧张把桌上的咖啡也给打翻。我假装错愣,不能让他看穿。心里琢磨着,还是我笑到最后。

    等我缓过神后,林小明拉着我赶紧往外跑,一溜烟功夫双双钻进甲壳虫车里,心情紧张地像被人捉奸在床,怎么看都像电视剧里花心男甩了原配拉着小三玩私奔。看着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小脸红得像砸牛顿的苹果,两眼透明得像施华洛施奇的人工切割水晶,我的心里真叫一个美。林小明对我的忠诚度就像我对电脑的忠诚度一样,这辈子是离不开了。令我最具得意的是,他符合当代男人的标准:带得出来,也带得回来。这比故宫文物还稀罕。

    这事我们都心照不宣地瞒着刺猬,表面上都装作没事人。不过心里那疙瘩跟吃饱饭忍不住想打嗝一样,够憋屈。郑菲又因为一个手机外壳开始与刺猬打持久战,为此刺猬啃了大半个月的馒头给她买了,只为博红颜一笑。我们真替刺猬感到冤,可他这窦娥当得特殷勤,特舒畅。

    郑菲21岁生日那天,这个21世纪的大好青年按照女友的要求抱着只一米六长的粉红娃娃站在哲学系的楼下,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一出令小女生梦寐以求的浪漫桥段。这事只差没上娱乐周刊的头版头条。

    但最后他的爱情还是死于非命。他想洒脱地微笑,眼巴马地看着昔人已乘qq去,这笑容里分明含着滚烫的岩浆。

    “我是不可能再拜倒在女人十公分的高跟鞋下的。”刺猬把我从思绪里拉了回来。

    就因为那个抢林小明未遂,见异思迁把刺猬伤得体无完肤的势力女,他早就决定不再爱女生。

    他说,如果有一份真正的感情摆在他的面前,他可以为爱模糊性别。

    这点证实了我和林小明的猜测。我们没事朝刺猬开开这种擦边球的玩笑乱寻开心。不过,无论刺猬最后的选择是什么,一点都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伟大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