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方三水留下的信
“南疆走脚先生?”李明看到这几个字,眼球不由一凸。
走脚先生,又叫敢尸先生。
南疆走脚先生赶尸与山西的走脚先生不一样,南疆的走脚先生一般都是通过蛊虫来敢尸。
李明眼睛眯了眯,方三水之死跟蛊虫脱不了干系,很显然是南疆蛊师所为。
也不知道,跟这账本上记载的那位蛊师有没有渊源。
李明继续翻了几页,眼前忽然一亮,竟然看到这一页写着几个奇特的蝌蚪文。
“这文字不是自己所得的那张地图上的文字吗?”李明顿时吃了一惊,不过随之便淡然了。
现在,李明哪有那方面的心思,一心只想着尽快找到儿子的线索。
将几个账本都翻看了一遍,除了南疆走脚先生这个信息有些价值,其他李明没有任何发现。
李明随意将几个账本收入纳灵玉牌,便从房顶的破洞飞了出去。
出了义庄,李明准备向街坊四邻打探打探方三水的消息。
然而在回镇子的小路上,李明又碰到了那只黑猫。
此刻,黑猫正叼着一块肉的,趴在草丛里吃。
那是一块鲜肉,只是似乎已经变了质。
李明皱着眉头,有种作呕的感觉,这只猫实在匪夷所思。
听说过猫吃生鱼的,没见过猫吃生肉的。
李明没有多在意,急步离开。
回到三水镇,李明先去了一趟镇上的居委会,向他们了解了下方三水的情况。
只是,方三水离家近十年,居委会的人对他早就没了印象,只有个别老同志记得。
但是,也说不出一二来。
只知道以前方三水好吃懒做,却十分疼爱他老婆。
家里若是买了肉,方三水绝对舍不得吃一口,全部给老婆吃。
李明离开居委会,又向方三水家附近的几户人家走访了下,但是也没得到重要的线索。
李明只能败兴而去,前往方三水老婆家所在的泗水镇。
三水镇和泗水镇都临近朝阳湖,两两相望。
以前两镇来往都是倚靠摆渡,后来交通发达,政府又沿着朝阳湖修了一条柏油马路,称作摆渡的人变得越来越少,也就没有人愿意在摆渡了。
李明施展隐身术,踏着飞剑横穿朝阳湖。
片刻的功夫,李明便来到一水之隔的泗水镇。
泗水镇得名源于它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四条大江大河的支线横穿小镇,其中一条便是朝阳湖。
李明飞行在朝阳湖上方时,发现湖中心的湖水有些发黑,看起来很不一般,想来应该是附近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所以并未放在心上。
来到泗水镇,之前中海警方来过电,说方三水的妻子在洛阳,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得到这样的消息,李明还来泗水镇,只是想看看方三水妻子娘家人对方三水的看法,并没有指望能找到相关线索。
方三水妻子家的娘家,而今只剩下老母亲,父亲已去世,另外几个兄弟姐妹则去了外地打工。
李明来到方三水妻子的娘家,见到方三水的岳母。
老人家老眼昏花,不怎么看得清,只模糊的看到个人影,便是问道:“阿昌,是你吗?”
阿昌,老人家的小儿子,在临近的城市打工,经常回来探望。
李明怔了怔,说道:“阿婆,我是阿昌的朋友,他托我给你带点生活费,这是八百块钱,你收好。”
说着,李明取出八百块钱递给阿婆。
“用不着,我有钱,你还将钱带还给阿昌。他在外面做工,要养老婆孩子,我不能再用他的钱。”阿婆急忙推诿道。
“阿婆,阿昌现在被老板看中了,工资翻了倍,你就安心的收着吧。”李明硬是将钱塞进阿婆的手中。
阿婆听闻这话,常常舒了口气,喃喃说道:“还是阿昌孝顺阿!”
“是阿。跟阿昌吃饭的时候,总听他提起你,担心你一个人在老家吃不好穿不暖。他经常说,等他在城里立住脚了,就把你接过去享享福。”李明说道。
“老太婆我都这把年纪了,哪也不去,这辈子就死在这了。”阿婆笑呵呵的说道。
“对了,阿婆,阿昌让我问问最近他姐回来了没?”李明谎称道。
“那个死丫头,没心没肺,死不要脸,我没那样的女儿。”老阿婆情绪非常激动地说道。
“阿婆,你别生气,别激动,阿昌她姐做了什么事,让您老不高兴了?”李明循序渐诱的问道。
“嗨,别提了。那死丫头嫁给临镇的方家,不守妇道,结婚的第三年就跑了,可是苦了我那可怜的女婿。”老阿婆情绪依旧非常激动。
“哦?这么说您那女婿也十分小孝顺了?阿婆,真是命好阿。”李明笑着说道。
“嗨,提起我那三水女婿,老太婆这里心里就是一阵愧疚。每次过农忙,三水他都先过来帮这边过忙,等这边忙完了,才忙自己家的。”老太婆长长一叹,说道:“只是后来,三水离家出走了,这一走就是近十年,也不知道现在在哪?过的好不好。”
“应该好的。”李明说道,李明并未将方三水已死的事告诉老太婆,免得她伤心难受。
不过,从老阿婆的口吻中,李明倒是得知,方三水应该是个孝顺之人。
“对了,你帮我带个东西带给阿昌,是三水留给我那不要脸的死丫头的。阿昌要是见到他那死不要脸的姐姐,就让阿昌交给她。”老阿婆说着,便起身回屋,从一个大木箱里拿出个东西来,递给李明。
是一封信!
李明接过,说道:“好的,阿婆,我会转交给阿昌。没有其他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慢走,慢走。”老阿婆连连说道。
随即,李明拿着信出了老太太的小院子。
这信是方三叔离家出走前留下的,算下来有近十年的历史,也不知道老太太之前怎么没交给小儿子阿昌。
也许是忘了吧。
估计要不是今天李明提起方三水,老太婆可能还想不起来。
信封已经泛黄,摸上去有些潮水,毕竟存放了近十个年头。
李明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细细阅读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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