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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9

      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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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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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重要的的蜕变,从女孩变为女人。

    (点燃一支烟吧,在弥漫中慢慢回忆)

    小卓并不是我的初恋女友。

    说到小卓,必须还要提起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才是我的初恋,是她帮我完成了男人的蜕变,从而结束了从事了几年以来的手工艺者的生涯。也给她一个名字吧,她虽然不是重要龙套,在这个故事里只不过是寥寥几笔带过,但在我生命当中,无疑是个重要的女人。叫她融融吧!

    融融是我来大连第三年的时候认识的女孩,比我小一岁,和罗兰一样的年纪。长海人,具体地方我就不说了,免得我以后不小心红了,有好事者,人肉搜索。

    她很娇小,除了屁股略翘之外,其他的地方就像小白杨一样平直,她的脸的美貌,在我目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美女当中,能排在前三。这里指的见过,是亲眼见过,不是在电影里不是在tv里。我以后还会说另外两个美女。

    她的脸堪称美艳惊人,天生丽质而无需粉黛!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只有半年,我想那半年是我,也是她此生最放纵的时刻。虽然我们都年纪不大,但是我们的欲望却和年龄极不相符。我想,在某一方面的体育运动,我们在那半年的时间,即便不能创造全运会记录也能创造省级纪录。基本相当于一个常人5年左右的数量,有好事者可以参照自己的日常标准。

    可能我对这项体育运动的渴求就源自于她曾带给我的满足。

    也可能是因为这一点,成了我以后堕落的主要根源之一。

    其实,这本书我主要写的就是人性的欲望。

    半年之后,我们分开了,原因简单,我从农村来,她不能嫁到农村去。其实她家也不是城里人,渔民;那时候也不过是三间瓦房而已。有一点,我现在非常理解,人崇拜什么就是因为缺少什么,就像是贫穷的人渴望金钱;失去双腿的人渴望飞跑,搞笑的是,居然也有拥有双腿的人,却希望每天躺在床上被别人伺候。她和她的家人都羡慕城市人富足的生活,也是因为他们缺少。大家都是一样,我之所以来城市,不也一样源自这样的心态吗!

    我们就那样分开了,我痛不欲生的够呛。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痛苦是源于爱她,但是,我错了,那种痛苦是源自于自己的欲望。

    我在和她分道扬镳后的一个月后就认识了小卓。

    认识小卓的目的并不纯洁,是为了作为融融的替代。

    在那个时候,我就第一次卑鄙无耻的利用了小卓。

    而那时候小卓还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不谙世事。就连我在月光下亲吻她时,脱口呢喃而出融融的名字,她竟纯真的认为我是个很钟情的男人,不仅不以为意,反倒心生敬佩。其实那次,也是我可恶而狡猾的伎俩,用来试探于她。

    小卓的家境很好,如果把我和小卓的故事题材给网上一个意淫天才,必定会意出一个缠绵悱恻的农村小子和富家小姐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小卓经常从家里偷偷拿出很多进口的高级水果等等神马东西给我。那些东西,我在那时闻所未闻。

    我和小卓在一起,短短的一个多月的相处时间内,有一件事情也算是我此生的骄傲。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在炮台山公园的一个亭子里面,很不幸地遭遇了打劫。

    歹徒约有四五个人,都拿着刀。他们怕我反抗,先是让我把自己的腰带解了,然后把鞋脱了,统统扔进山沟。然后把刀抵在我的脖子上开始进行打劫。他们一气呵成,就像张根水演小品那样非常专业而老练。我却表现的很没有dang一贯培养的要和邪恶坏分子斗争的英雄主义精神,特别顺从的把钱,手表等等财物老实而彻底的交出。他们也抢走了小卓的项链和手表。对了,那是1994年,当时还没有手机。他们搜刮完钱财之后,就开始对小卓动手动脚。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4

    刹那,狂野的神经猛然复苏,勇猛的血液开始沸腾,终于涌上我彪悍的大脑;

    我吼:“别动她”!

    抬手抓住了抵在我脖子上的刀。54kk那刀可能是河南产滴~,整个一假冒伪劣产品,没怎么给力,刀刃居然和刀把在连接处断开,竟让我给扭断了,真的断了。此时,刀刃已经落在我的手里。

    我猛地挣脱身后那个人。

    吼完之后,手里拿着半截刀,瞪着他,接着说:“东西都给你们了,还想怎么样,非要咱们都玩命吗”?

    逼着我的那哥们,像是头儿,拿着刀把一愣神,说:“别扯淡了,咱们走”!

    临走还挺幽默地赞扬我说:“哥们儿你挺他妈猛啊,吓我一跳,这钱我们不白拿你的,你就算陪我刀了”!

    小卓吓的浑身不停地在抖,我紧紧抱着她。

    我抱着小卓,边轻抚她的后背,边轻轻地拍她,像安抚一个婴儿。

    在这个时候,我自己也渐渐地回过神来。

    对小卓说:“不行,我的去追”。

    跑了几步,才想起自己的鞋没了。

    小卓在后面说:“你去了我害怕”。

    后来我们一起下了山,下山的时候,小卓看我的裤子不停的掉,就把自己的腰带解下给了我。她的仔裤紧身,裤腰也很紧,亏了紧裤袋里还有一张一百的还有一张10块的人民的币,没被搜走。

    扎腰带的时候,我才发现满手是血。小卓见了也慌,差点吓得晕过去。

    我们两个赶紧下山,跑去三院包扎,再去三院之前还到五彩城给买了双拖鞋。到了三院看完伤势,并不很重,只是划开一个口子,缝了几针并未伤到肌腱等要紧的身体零件。

    我一直以为,和小卓在一起的日子,只是为了得到她的身体,得到之后,除了发泄,就是发泄,还有就是填补失去融融的那种极度空虚。

    小卓是个聪明的丫头,绝非聪明伶俐而能形容。

    有一天,在我欲行苟且之时,被她挣脱了,问我:“和我在一起,是不是为了要我的身体发泄”。

    我就那样看着她,看着她,说:“是”。

    我难以忘记小卓的眼睛,清澈、懵懂、纯真,眼神中闪烁着调皮。

    小卓哭了,泪珠流下来,落在地上,似乎是她心碎的声音。

    她伸手,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在落寞且寂静的晚上,声音,清脆无比!

    她抽泣说:“你骗我”。

    我一脸狰狞,说:“是,我骗了你,骗你了你的贞洁”。

    听了,她突然停止哭泣,盯着我说:“那不重要,你骗了我的真情,让我以后不会再相信男人,这,这很重要”。

    说完转身而去。

    那时,觉得自己并不爱她,只是淡淡地喜欢,在心里依然念念不忘融融。可是,也愿意和小卓在一起,毕竟融融已是过去,小卓才是未来,况且她也是纯情美女还家境非凡。由此,我曾经问过她:你将来想不想嫁给作家?嫁给农民,这个可能指望很小。所以我励志要成为作家。

    作家,这个职业,基本是世界上所有的体面职业之中,门槛标准最低的职业,说出去还特不伤自尊。不管有没有文化,只要会打字,只要有志从事就行,不管写得多垃圾,总会有人看的;十多亿人口的国家,不但不乏意淫患者,而且不分香臭的无知且无聊的读者也层出不穷。由此,在中国,作家满天飞,并且就如同王八和蛤蟆杂交一样,衍生出很多怪异的新型品种,神马农民作家,红色作家、绿色作家、黄色作家;神马意淫派,胡编派,花痴派,脑残派,躁狂派、鼻涕口水派等等。哦,对了,当下好像还有个打出旗号的民工作家,听说是个新生品种,纯的,绝对属于海龟和癞蛤蟆杂交的那一系,型号真的挺给力。妈个x的,脏话必须要沸腾一下,你说干作家咱就是作家,你他妈的自己前面非加个民工?很有排场吗?就这思想地步,写的东西是他妈给人看的吗?甚至我有次去嫖娼,居然有个鸡也自称作家,唉,他妈个x的,我又沸腾了,看来这世道,作家的生计很成问题,不知道是作家都被逼到去做鸡那个份上,还是把鸡逼成了作家,文坛真不好混啊!那鸡还和我说:我出过好几本书哩,我们老家那疙瘩还想我推举我做作协主席哩!看我不屑,她又说:别瞧不起我哩,你们也许活的还不如一只鸡哩!打那以后,我就被丫的残忍地扼杀了高尚的作家梦!

    和小卓分开之后,我就跑到了大连市内来混。混了中国的国粹中式餐饮事业,之所以混餐饮行业,里面还有一个内情,是因为小卓她们家,那时候也有几间饭店。

    我以为,我以为,我会忘记她,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解放广场吃着烧烤,纵情不羁的喝酒,突然有一个人问起:“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

    有好事者说:“十月初十”。

    我听了,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是小卓的生日,我没能忘记,纵然以为已经忘记。

    接着,心里又动了一下,后来,动个不停,由动变成了疼,不是虚拟的疼,是真实可触的疼!

    我走出饭店,漫无边际的游走,走到星海公园附近的海边,那时候还没有填海,还没有星海广场。我躺在星空下,冰冷的海风像刀一样在身上割过。那时候,大连的夜空还纯净的仿佛透明,星光在闪烁,晶莹而明亮,如她的眼睛。于是,我很没出息的哭泣,大声的哭泣……

    很多年之后,每到那个日子前后的十几天,我的难受变成了惯例,甚至比慢性关节炎发作的还要准时。

    也从那年以后,在我的内心最深的某一个角落,非常顽固的认为小卓是我经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为美丽的一个,最为圣洁的一个。这种感觉可能是源于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定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一句话或许说得很对:要想吸引一个女人最好是让她一直满足,要想吸引一个男人最好是让他一直得不到。

    尤其可笑的是,在网上的某个论坛里有个产自于某山沟傻x,傻的也很给力鸟,发帖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满足男人的性。而且斑竹又不怀好意的本着旁观现眼的目的,居然又给加了精华,斑竹不厚道!我估计此楼主不是男人,不然不会如此幼稚,无知且可悲!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5

    我就那样看着罗兰的眼睛,就像看着小卓一样。54kk

    我说:“我想请你跳个舞”!

    罗兰羞涩的笑,说:“我不会”。

    我淡淡地笑,说:“我教你”。

    罗兰站起来,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褐色条纹的毛衣。

    我拉她进入舞池,教他跳舞,她纯真的眼神里面的羞涩,依然似是小卓。一抹淡淡的茉莉花香水的味道在她的身上弥漫。

    她注视着我,忽然说:“我认识你”,其实她只是见过我。

    她会跳舞,只是跳的不太好。

    那天我们跳了很多曲,聊了很多话,直到散场。

    她告诉了我寝室的门牌号码,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我要请她明天出去玩,谈谈人生。

    她未置可否。

    尽管这样,我也知道,有戏。

    那时候在舞厅认识女孩,和现在qq上泡妞有些类似,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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