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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包办婚姻

      洪永祥听桑景云说她的新书, 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有些失望。
    《双面魔君》这书,给了他太多惊喜, 以至于他对桑景云的新书,有过高的期待。
    但仔细想想, 桑景云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她能写出《双面魔君》, 应该是阴差阳错,之后写不出同样的作品很正常。
    现如今, 她写一部描写情爱的小说, 并不奇怪。
    更何况, 上海卖得最好的小说,本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也挺好, 如今的人都喜欢看。”洪永祥笑着鼓励桑景云。
    现如今, 中国识字的女子加起来都没多少,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能写出一部小说, 就已经超越世间绝大多数人。
    桑景云也笑了笑。
    确实, 普通人更喜欢看的,还是通俗文学。
    民国时期,最出名,书卖得最好的作家是张恨水。老舍先生就曾说过:“在国内, 张恨水是唯一一个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作家。”
    桑景云并未在租界多留, 跟洪永祥聊过之后, 便离开租界,回了上海县城。
    洪永祥目送桑景云离开,想到自己今日的工作都已完成, 就将那些稿件用篮子装了,去找费中绪。
    只是,等他来到南城书局,却得知费中绪不在。
    昨晚是费中绪值班,他今天不用上班。
    洪永祥得知此事,绕路前往费中绪住处。
    费中绪昨日后半夜才回家,惊叹肯定会睡得晚一些,但此刻,应该已经醒来。
    也是巧了,洪永祥刚到费中绪家门口,便遇到出来买吃食的费中绪。
    “你来送稿件?”费中绪看到洪永祥,眼睛一亮。
    洪永祥道:“对,我来送稿件,《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桑小姐还给了我新书开头。”
    费中绪闻言很是高兴:“走,我们去买些吃食,然后回我家中,一起看书。”
    《双面魔君》竟然已经完结,他现下,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
    洪永祥还未吃午饭,对费中绪的提议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去买了几个包子,就来到洪永祥家中。
    他们先看《双面魔君》。
    《双面魔君》的结尾,是张四爷率领的“正道”和魔教高手,展开了一场大战。
    双方两败俱伤之时,孟佑带人来了个渔翁得利。
    自此,天下太平。
    洪永祥感叹:“这个结局,当真出人意料。”
    费中绪也道:“若非知道你不会骗我,我很难相信这部小说,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子所写。孟佑心怀苍生,跟时下某些只知为自己牟利的掌权者截然不同。”
    “确实如此。”洪永祥道。
    很少有小说,会关注底层百姓的困苦,别的武侠小说,写的都是高手间的打打杀杀。
    但孟佑的心愿,竟是要管控整个武林,以免武林人士欺压百姓,让百姓可以幸福生活。
    这眼界,不像是来自一个年轻女子的。
    两人沉思许久,回味由这部小说带来的震撼。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与友人一道喝茶。
    黄培成的友人一边喝,一边骂女儿不孝,说他不该送女儿去读书,他女儿读着读着,把脑子都学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