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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神鹰出世(万更求订阅)

      第165章 神鹰出世(万更求订阅)
    陈轩住处。
    “金枪符”的招牌早已换下。
    取而代之的是“陈府”两个金字。
    此处,虽然还在繁华主流街道上,却不再买卖货物。
    陈轩一天才制作十余张金枪符,除了留下一些,作为礼品备用,其余的都交给余老道去销售了。
    没来凌云城几年,他就成了天香阁的常客,有了一帮子同甘共苦、屡败屡战的好战友。
    陈轩的功法自带治疗恢复功能,又加了两味名贵灵药。
    他所出品的精品金枪符,效果非同凡响,远超市场上常见的普通金枪符,根本不愁销路。
    苏正明的养气丹也被张承志家族全部收购,后续的成丹,有多少要多少。
    虽然是看在陈轩面上,但价格提上去了,好歹有所盈利,苏正明的干劲十足,专心炼丹。
    此时,修炼室里。
    上品聚灵阵开启,浓郁的灵气如烟似雾。
    李平安盘膝而坐,紧闭双眼,五心朝上,运转周天。
    身后,陈轩一掌按在他背心,精粹的青木蕴灵法力源源不断地输入他体内。
    蕴含了雷霆之力的青木法力,在李平安体内蔓延起来,渐渐散作千丝万缕,遍布他所有脏腑经脉骨骼。
    丝丝黑气从他额头上升起。
    这次拔毒,比于小虎那次要容易多了。
    仅费了半个时辰,就大功告成。
    等李平安睁开眼睛时,再也没有那种软绵绵使不上力的感觉。
    在他体内蛰伏了三年的妖毒,被陈轩的青木法力化得干干净净。
    不仅如此,经过洗礼后,李平安的体内融合了几丝青木法力,脏腑经脉骨骼全都比以往要强健一些。
    “陈大人!李平安是个粗人,不懂得说话。救命之恩,李平安谨记在心,愿为陈大人效死!”
    陈轩一脸的嫌弃:“以后在我身边做事,不准再提死字!我费了大力气来救你,你却动不动想寻死,真是活见鬼了!”
    “是,再也不提死字!”
    李平安果断改口。
    他不由又想起最初见到陈轩的时候。
    上司安排陈轩当他们执法小队队长,其实是看中他的斗法能力,利用他和另一名执事争斗。
    当时自己和他不熟,明知道内情也不好提醒他。
    后来,陈轩强势破局。
    对此事,闭口不提。
    从没有怪罪过他。
    更是在升迁后,提拔他进城区执法队。
    如果不是那场兽潮的话。
    陈轩扶正后,他也能成为宗门的正式人员。
    兽潮攻城,青云坊市被破后,他好不容易逃得性命,辗转来到凌云城。
    却因身上毒伤,功力渐退。
    又没有人脉背景,只得在码头卖苦力,苦苦挣扎求活。
    却不曾想,陈轩竟然还记得他!
    刚上任西城执法队执事,便来寻他,为他谋了个宗门杂役职位。
    很不错了。
    若是陈轩能更进一步,他也能转正为宗门正式人员。
    其实,李平安心知肚明。
    现在的他,对陈轩,没什么用处。
    仅是那只铁背螳螂,都一阶上品了。
    打他这样的,十个八个,不成问题。
    陈轩能来找他,还为他疗伤拔毒。
    这条命,就是卖给陈轩,他也心甘情愿。
    思绪回到现实。
    李平安诺大个子,眼眶中隐隐有泪光闪烁。
    “停!”
    “这么大人的,千万别流泪!”
    陈轩摇摇头。
    “你先平静下,等会再出来。出门时,记得关掉聚灵阵!”
    陈轩出了秘室。门外,王富贵恭谨地站在一旁。
    “咦,富贵,不去陪孩子玩,在这做甚?”
    王富贵轻声问道:“大人,李平安怎么样了?”
    “怎么?信不过你家大人?”
    王富贵赶紧说道:“不是,大人,我不是这意思。”
    “你忘了你家大人的本职是什么?”
    陈轩笑着敲了下王富贵的头。
    “我陈轩,可是驭虫师,五毒宗的人,见了我,也得绕路走。这点妖毒,不算什么!”
    “哎,该打!”
    王富贵轻轻地拍了下自己的脸,追了上来。
    后院里。
    一棵三百年的紫枫树高高耸起,尽情绽放它的枝叶。
    在树干茂盛的地方,有一鹰巢,里面两只小鹰,在探头探脑。
    苏妍屏带着王富贵的一对儿女,对着小鹰叫了声,两只小鹰便飞了下来。
    一片片的妖兽肉扔了过去,被它们毫不客气地吞咽进去。
    “真能吃!”
    陈轩看了眼,摇着头叹息了一声。
    这两只小鹰,将来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王富贵的儿女,一个七岁,一个五岁,正是好奇多动的年龄。
    五岁的女儿,一步步靠近小鹰,想要近距离观察。
    引得小鹰扑打着翅膀,尖啸一声,吓得小女孩赶紧后退。
    “别怕,它不会啄你的!”
    苏妍屏神念微动,那小鹰果然平和下来,静静的继续吃肉。
    毒焰金蚕等奇虫将来会越来越强,以江映雪和苏妍屏的实力,很难指挥动。
    因此,他特意将留下的两只野生金爪神鹰蛋,分别交给了她们两人,在蛋中时便打上神魂烙记,从孵化时便由两人亲自喂食。
    这两只金爪神鹰,本身血脉纯正,不比那些家生圈养的。
    饲养得当的话,多年后能晋升到二阶灵禽,还是其中战斗力强悍的那种。
    “大人的鹰,真够神骏!”
    王富贵在一旁感叹地说道。
    “你想要一只吗?”
    “算了,我可养不起这些大爷!”
    王富贵感慨地说道:“就我家这对四脚吞金兽,能把他们带大就算对得起我王家列祖列宗了。”
    “放心!跟着我做事,不会亏待你的。”
    画了个大大的饼后,王富贵的娘子过来,叫大家去吃饭。
    这天,江映雪在王富贵娘子的帮助下,做了一大桌的好菜。
    余青松特意没出去鬼混,甚至连早餐都没吃多少,就等着上桌。
    陈轩将主位让给苏正明,身旁是江映雪和苏妍屏两位娇滴滴的娘子。
    下首,坐着余青松、李平安、王富贵和娘子。
    他的一双儿女早就盛满了大碗的妖兽肉,坐到一旁的小凳子上,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吃得满嘴是油。
    两只小鹰飞了进来,不时地啄食桌上众人丢弃的妖兽骨头。
    这场家宴,下首的这些人,全部放开肚皮,风卷残云般大口吃喝。
    余青松向来不会和陈轩客气的。
    李平安毒伤刚愈,本就饥肠辘辘,吃到味后,便止不住嘴。
    王富贵和娘子刚开始还略微拘谨,见身旁的余青松和李平安都放开肚皮,本就没有多少油水的两夫妻,也不装了,填饱肚子再说。
    对于修士来说,灵食有种深入神魂的满足感。
    长时间短缺,整个身躯都会变得绵软无力,甚至灵气涣散,蜕为凡人。
    这也是很多底层修士,哪怕再苦,也要赖在仙城或坊市的原因。
    一旦离开仙城和坊市,到凡俗世间生活。
    无须多久,这些低阶修士便会蜕去灵气,沦为凡人,尝受凡间众苦,生不如死。
    民以食为天。
    修士亦是如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