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小逗比遇上冰仙子31
虽然玄司他们看不出韶卿卿那鞭子是什么等级的宝器,但是西门璃的拿把剑确实的的确确的仙器级别的,要知道这仙器别说是拥有了,他们就是看都没看过,那可是传说的存在。
顿时几个宗主有些眼热,尤其是瑶琳,但是想来这也是她的机缘,自己就算眼热也没用,修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机缘,一切都将就一个缘字。
虽说修仙很多人都喜欢打劫,但是他们这些名门正派知道,人在做天道在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天道从来不会容忍这些走捷径耍手段的人轻轻松松修成正果的。
所以之所以说天道是无情但是它却是最公正的,虽然现在你觉得没有什么,但是一旦你的修为越高,你就会明白,到底修仙是为了什么,天道又是怎样的存在。
就像玄司他们,即使到了上神期,他们依旧觉得自己还是个刚模道门槛的人,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摸到了门槛,才知道,什么是不能做的,所谓心魔,所谓天雷,就是这样形成的。
一个人的心魔是从哪里来的,你若是没有杂念,没有欲望,那么何来的心魔,修仙之人最重要的就是心境,修为到了一定的程度,你的心境跟不上来,那么你的修为将永远无法向前。
其实在对于锺离枢一事上,玄司他们依旧带着俗的心在对待,还是杂念太多,凡心太重,这也是为什么这么久了他们依然还是上神期,等到哪天他们的心思不再取决于这一方天地时,那便是一个巨大的跨越。
凡间有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一说法,意思是一个人一旦做到了某个位置上,那么他的见识他的气量远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可以理解的。
而天道,它是无情的存在,但是他也是最有情的,它孕育着间万物,它赋予间万物生命,它既是慈祥的母亲也是严厉的父亲。
韶卿卿看着西门璃:“好剑配你,倒是很不错。”
西门璃觉得这话不像是好话,怎么听着像在骂她!
韶卿卿没等她说话,一鞭子抽了上去,西门璃的剑对上她的鞭子有些吃力,紫卿鞭又长又灵活,远比西门璃的剑来的方便。
西门璃想用剑挡住紫卿鞭的攻击,谁知紫卿鞭就像长了眼睛一样缠上了那把剑。
那把剑里的剑灵妄想将紫卿鞭割断,谁知紫卿鞭的剑灵散发出威严,吓得那小剑灵瑟瑟发抖,西门璃很明显的感受到她的剑微微在颤抖。
开玩笑,紫卿鞭里的剑灵可是那万剑之首,别说这小小仙器里的剑灵了,就是神剑里的剑灵见了它都得乖乖听话。
那剑灵挡不住紫卿鞭剑灵的威压,竟然连剑一碎的粉身碎骨,剑灵也就此消散。
西门璃看着自己的宝剑一瞬间变成一堆废铜烂铁掉落在自己的脚下,她不敢置信的蹲了下去,颤颤巍巍的捡地上的碎片,然后猩红着眼睛瞪着韶卿卿:“贱人!你竟敢将我的宝剑毁了!”
韶卿卿耸了耸肩:“怪我咯?谁让你那剑这么脆弱,我的小紫紫才用了一丢丢的力气,它就支离破碎了,不会是纸糊的吧,这么脆弱,你的感谢我帮你免费检查了一下你的剑,我都没问你收钱你,你居然还怪我。真的是不识好人心啊~”
听了韶卿卿的话,西门璃更是气的发抖,这人怎么这般不要脸,虽然打斗宝器损毁是常有的事,可是她竟然还要自己感谢她,这般不要脸的话她怎么说的出口!
原本西门璃就看不顺眼韶卿卿,此刻更是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在看到韶卿卿的第一眼她就不喜欢她,如今杀了她成了执念,她觉得这个女子若是不除掉,那么将后患无穷!
此刻她心最想除掉了两个人分别是韶卿卿和秦爱姝,虽然这是同一个人,但是秦爱姝成了第一要除掉的人,韶卿卿趋于下一位,要是她知道这两个是同一个人,那么不用说了,韶卿卿肯定成为她的心魔了。
但是西门璃知道,她现在的实力肯定打不过韶卿卿,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就凭她五灵根的天赋,就算她秦爱姝拍着屁股也追不上她,她才修炼没多久就能到达这个程度,只要给她时间,超越秦爱姝不是问题,到时候她一定要从她身上将她今日所有的屈辱都讨回来!
于是她将那堆废铁弄进了储物袋里,然后跳下台子,表示自己认输了。
台下的观众看的莫名其妙,怎么就结束了,怎么感觉才刚开始就结束了,说好的激烈呢,就出了刚刚那团火球,然后弄断了把剑,怎么就结束了,这西门璃怎么不拿出对付孟浅川时的实力来对付韶卿卿,这防水也太严重了吧!
要不是知道两个人不是一个宗门的,他们都差点以为这比赛有黑幕,等等,韶卿卿赢了,那岂不是他们下的赌注要赔死掉了。
此刻最想哭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小弟子,原本他可以一下子暴富,谁知就因为他贪心他手贱压了个西门璃想要赚个更多,谁知不仅将刚刚的赔了,还要倒贴一大堆,最主要的是他没有那么多灵石啊!等等,刚刚那人说了赢了的可以分他一份,照这样算来,他不仅没有赔可能还有一点进账。
他这才露出了笑容,还好还好,现在就算是有一颗灵石进账他也是心满意足了,他下次再也不敢贪心了。
一瞬间一大群的弟子在那哭天喊地的,甚至有的人暗暗怨恨西门璃,觉得她根本没有尽全力去比,要不是她他们怎么会赔得倾家荡产,就差卖裤头了!
而此次最大的受益者就是韶卿卿同学了,不仅拿到了新人王的奖励,还有一大堆的灵石进账,她简直美的笑开花。
她将一部分灵石分给了那个小弟子,那小弟子千恩万谢的收下了,还讨好的对韶卿卿说:“师姐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我肯定为师姐效犬马之劳!”